一、依入學簡章規範辦理,請參考附件1-第一項第三點第七條。
二、提醒114學年度碩博士甄試生如有意願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提早入學,請於114年1月6日~114年1月10日期間由申請人自行送件至行政大樓四樓註冊課務組辦理新生入學驗證手續。未於時限內提出之錄取生則一律視為9月份入學;申請書參附件2。
三、113-2提早入學詳細辦理方式:
(一)招生名額:招生學年度之總量(例:114學年度甄試,即佔114學年的名額)
(二)入學資格:113-1(含)前已畢業,持畢業證書者得以申請。
(三)學籍:113-2入學,學號為114級(跟總量走)。
(四)註冊:以113-2繳費標準繳納、修課及役男之緩徵。
(五)畢業:以113級之畢業資格審定,學系審查須特別留意。
(六)修業年限:依入學級數計算(以學期數為單位)。碩士班至少修業3學期,博士班至少修業5學期,如有其他規定依系上修業辦法為主。